想找一味能把自己辣到的苦。

【曦孤】昨夜东风

*掐着死线挣扎一下,十分酸爽_(:з」∠)_

*标题与正文无关系列,OOC预警,流水账预警,后半部分写得有些仓促,还请见谅quqq……不过,他们真好啊。

敬昼夜。

1.

“我不信。”

从那之后的四年里——是的,不多不少刚刚好,四年——曦月辗转了不少地方,到头来兜了个圈儿又回到原地,仿佛从没离开过这里。巨大的梧桐树开始掉叶子,不知单纯是时候到了还是因为昨夜突然下的那场暴雨。残叶和着泥土、烟头、塑料袋、半只口红一类在地面上翻滚,像一只只残缺的小人。空气倒是因此很有些清凉,甚至有那么点点冷。

缩缩脖子,曦月头一次打心眼儿里觉得头发有些短。冷倒是一回事,关键那些个叶子实在落得太多太快了,逮着空就死命往衣领里钻,恼人得很。于是曦月几乎是本能地头脑空白地往包里头摸一摸久不见光的发带,似乎想要借此获得某种抵御落叶冷风的力量,快要抽出来的那一刹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后悔了,半晌后默默拔出孤零零一只手。

“我不信我们还能再遇见。”

是了,那是他们之间的离别,是一听着格外冷静疏离又滚烫如岩浆的高高立起的flag。

三班的散伙饭选在离学校颇远的一家小酒吧里。靠近公路,透过狭窄的木窗看不到成片的城市霓虹灯,缓慢或快速掠过去的大多是形色各异的钢铁机器发出的轰轰的喘息声以及一束束经久不息的昏黄车灯——看上去和在城市游走的人类也没什么分别。偶尔公路上会发生事故,生死一线,尖锐的刹车声和沉闷的碰撞声往往间隔不超过0.3秒。可就是这0.3秒,人类便能用上天赋予的听觉听出绝望抑或失而复得。然后他们爬起来——没有人会在公路上停留,留下的只是一串血迹,一道被一场细雨就可以冲刷掉的车辙。

酒吧就座落在这样一成不变的枯燥路途里,慢慢也与公路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了。它一言不发逆来顺受肩负起那些绝望,那些情侣间的低语,以及,那条延伸向未知方向的大道。

所幸——如果称得上所幸的话,终究有旅人发现了它,会带着惺忪的疲惫拖着脚步掀开门帘进来,讨一杯低度黄酒就可以蜷在椅子上过一夜,第二天重新抖擞起精神迎着朝阳出发。久而久之,居然也就这样苟延残喘生存了下去——至少不会轻易被摧毁。

不过话说回来,谁都知道酒是不能乱喝的,酒驾是不对的,那么公路上的酒吧大概是不应该有酒的。

事实正相反。酒吧里什么酒都有。白的,红的,啤的……啊,纯酒精也有——没人知道是老板备着以防不时之需用还是单纯为了惩罚死皮赖脸要酒喝的酒鬼——毕竟曾经有人见过老板把纯酒精恶狠狠直接倒进客人的眼睛里,还边倒边喊你明天不开车啊!——虽然大多漏了出来就是了,不过这一招倒是破有效地遏止了酒驾源头从这儿泄出。

除此之外,这里还供应热牛奶,速溶咖啡,英伦红茶,白开水……乱七八糟一一滚过舌尖的话就会发现都挺好喝的,有浓重的汽油味儿和清晨的露水味儿。

老板是个年轻得过分的女孩子,理想是到达无我之境——这直接反映在公路边开酒吧的人生目标上。现在理想实现了,一如她想像那般波澜壮阔又波澜不惊的,因此她对谁都是温柔与暴躁并存,挺活波的性格,做起事来格外安静。

天啊。班长越女听说的时候由衷地发出一声惊呼,太帅气了这个姑娘,我们去认识认识吧。

这就是为什么散伙饭选在了这种鬼地方。

无剑也早就预料到有一天她的小酒吧里会来一群咋咋呼呼的家伙,随意哼首歌就能打破死寂的公路。这里没有校园的气息,没有喧嚣的酒绿灯红,有的,只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和突然欢呼起来的中年人们。上世纪60年代的民乐混杂在震耳欲聋的摇滚里,引得天涯沦落人一遍遍直呼不醉不归。

无剑难得没有阻止,她拿出所有压箱底的玻璃杯一只一只地擦,看上去漫不经心又专注。

对于少年来说,分别是狂欢,狂欢亦是分别。

而气氛是突然凝固下来的。

越女和无剑迅速交换了一下眼色,同时往东南方的旮旯里瞥过去。没有那些个该有的五颜六色的舞台灯光,此刻坐在阴影里的孤剑和不声不响挪过去的曦月就像在排练一出只有他俩的默剧,衬着暗淡的暖黄色50瓦灯泡看着怪滑稽的。

啊我的菩提佛祖那伽大佬,那时候怎么就没发现一众人心有灵犀齐刷刷射过来的目光呢,连君子都不盯着他家姐姐瞧了,那时候的我得有多迟钝啊。叹气。

那时候的曦月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去和孤剑搭话,打算主动缓和一下连日来的冷战给他幼小心灵造成的巨大打击。冷战的起因早已不记得,总而言之就是,管他呢,老子忍不了了,大不了强取豪夺,把人拽过来强吻一下就是——没有什么矛盾是一个吻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个。

而曦月算计好了一切,愣是没算计到孤剑突然抬起黑得幽深的眼睛,面无表情说了一句:“我不信。”

“啊?”

然后孤剑的唇就贴了上来,温度与他穿的那件同黑夜一个颜色的风衣一样凉。对方的长发延伸到了脖颈里,刺得他全身一个激灵,下一秒已然牢牢扣住孤剑的后脑勺,再不肯卸下半点力气。甚至能看见自己软磨硬泡才让孤剑挑染的那一绺蓝色头发在暗黄灯泡的照射下显得特别清晰,特别好看。

“我不信我们还能再遇见。”

所以,尽情地狂欢吧。

啊,去你的,管他呢,管什么呢。没什么好管的了。

少年们依旧默契十足地瞬间炸开了锅,远处地平线有晨光亮起来。

2.

一块半残不残的校牌被刮到了曦月脚边,照片恰恰好被磨得看不出五官,只能依稀辨认出上头印着的“学思”、“木”什么的。前者大抵是他们老掉牙的校训,后者应该是校牌主人的名字,而不论如何,这玩意儿在当下就和一片树叶没什么区别。说不定还不如一片树叶。

旁边的建筑工地不时发出轰隆隆的施工声,蓝色护围也挡不住哗啦啦掀起来的尘土,混着潮湿的空气钻进鼻孔里就不由得让曦月打了个喷嚏。因此曦月只好俯下身子缓一缓劲儿,顺手捡起了那块曾经被他们嘲笑为“狗牌”的校牌,细细端详了起来。片刻后可能又觉着盯着它脑子却一片空白的自己有些傻,开始满世界寻找垃圾桶。

不过鉴于所谓的母校一星期后就和蓝色护围那边的废墟海洋别无二致了,所以垃圾桶居然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地……难找,转悠一圈无果的曦月悠悠叹口气,只好360°扭转脖子,反复确认周围没人后才蹲下身子迅速把它埋进了一抔土里。

善始善终吧。他想。

老校长说是允许校友们无限制随时返校,实际上只是为了让它苟延残喘的时间长一些,再长一些,他不能让自己的污点把它摧毁得那么迅速。可没想到一波一波的人来了又走,反而让时间看上去流失得更加迅猛了。曦月则偏偏挑了个最不合时宜的点儿,万籁俱寂又人声鼎沸的。

和孤剑熟识则似乎是一件自然而然又奇怪无比的事儿。他俩不是一个专业,曦月学文,孤剑攻医,天差地别。教学楼离了十万八千里,宿舍楼也在一东一西两个校区,连平时上课的教授们撞了面怕是也得装作认识地点点头……总而言之,就如同白天与黑夜永远无法相遇一般,本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最后居然走到了一起,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挺久之后淑女有意无意地提问曦月还记得和孤剑是怎么遇见的吗,那时候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曦月使劲晃晃脑袋,忽然又咧开嘴释然似的大笑:“不……不记得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话没说完人已经倒在桌子上打起了呼噜。

而孤剑则在这个时间点恰恰儿地出现,面色冷峻撑起曦月,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其实他不太能喝。”不知道是说给谁听,反正不太像说给淑女听。然而就在即将踏入浓厚黑暗的那一秒,又冷不丁回头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白天和黑夜是可以相遇的。”少年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苍白,声色又都融在里头。

淑女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地喝。

其实前头铺垫了那么多,答案也并没有夸张到那么匪夷所思——无非就是他们这群闲得慌热血上涌的小兔崽子们用各种聚会、联谊来虚度光阴,顺便各领一个人的无聊故事。

但是孤剑记得。那些曦月忘记了的,所有琐碎的细节,孤剑负责记住它们。

淑女往刚才那个方向看去,薄薄的路灯下拉扯开两道渐行渐远的细瘦影子。

是一对形影相吊的,密不可分的影子。

合租的房子小得可怜,还不便宜,平日里得可着劲儿省电省水省气。能用冷水冲澡绝不用热水,有了些零花钱就去屯一堆泡面,再不行就让越女请客灌下一肚子酒精再一起回来倒头就睡,以此省下一顿饭钱——当然由于可实施性较低,甚至会亏本(孤剑替耍酒疯的曦月赔高脚杯、驻唱歌手的吉他,一只口红等等),第三次就被孤剑严令禁止了。

但是今天不行,他看不下去了,他得让曦月洗个热水澡清醒清醒。曦月并不老实,给自己扒光衣服的同时也扒光了孤剑的,后者倒没有太多惊讶的情绪,从善如流地接纳另一个人的介入。然即使从容如孤剑,也偶尔会有慌乱和咬牙切齿的时候,于是曦月乐得半醒不醒,半醉不醉。

他们太久没有这样仔细地,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对方了。或者说,从来没有过。

出乎孤剑意料的,曦月的技巧显得很有些生涩,完全不像他勾搭姑娘时那么厚颜无耻,无所不用其极。对方有些泛金的瞳孔里不知怎地染上了一点肃杀的意味,仿佛一场战斗,但是分不出胜负。

或者说,是一场畅快淋漓的厮杀更加贴切吧。

是了,白日与黑夜交替纠缠的那一刻,可是任何语言都无法描摹其万一的黄昏啊。

3.

他们太了解彼此了。以至于物极必反,像磁铁的两极,水火不容又对对方拥有着独一无二的,致命的吸引力。

孤剑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主动握住了曦月的手。本该是凉风习习的好天气,曦月却陡然觉得空气凝结了起来,甚至有些热,但是他什么也不想做,他的耐心在以几何倍数增长。

因为他知道他很少这样。他有话对自己说。

曦月抬起另一只胳膊压到了脖子底下,眼皮一眨不眨,就这么瞧着孤剑。

月光过于明亮,使得孤剑蓝色的虹膜里镀上了一点点似有若无的银色,只一点点。他面色依旧沉静如水,以至于静止的空气突然被打破时,曦月差点儿没有反应过来。

“我不打算学医了,我想当一个画家。”

曦月没有回应,甚至眼底开始慢慢地攒起笑意来,大意是“你接着说”。

而孤剑没有看曦月的眼睛。

“我还想去流浪,字面意义上的。我不想和你再这样百无聊赖地生活下去。不我是说,我们以后真的再也不能早上起来吃完难吃得不得了的煎饼之后就分道扬镳往东和西两个方向分开去上课了吗?啊也不是,我是说,”孤剑有些泄愤似地闭了一会儿眼睛又睁开,“我是说,我不适合学医。”

曦月成功被他逗笑了,这样孩子气的孤剑他从来没见过,从来没有。可那番几乎崩坏人设的话里深藏着的一股难以形容的莫名悲伤又迅速攫住了他,让他的嘴角在一刹那凝固。下一刻他凑过去亲吻对方发着暗哑的金色光的耳坠:“是的,你不适合学医。你适合做一名艺术家。巧的是,我也想流浪,但我绝对不要和你走同一个方向,绝对不要。”

“等我们渡劫归来,我给你的画配文啊,文手和画手联合可是这个世界的瑰宝你明不明白。”

“对了,为了庆贺你幡然悔悟迷途知返,我们得……对了,我们应该去染个头发,比如金色、紫色什么的,诶灰色也行啊!”

“拒绝。”

“别这样嘛,就一绺成不成,颜色你挑。致艺术嘛。”

“……致艺术。”

你看,很多事情其实贼鸡儿顺理成章。

此刻他身后的落叶沙沙响,他听不见,他迅速地定位,迅速地转过身去,扬起一个奸计得逞的坏笑。

“嘿孤剑。好久不见。”

4.

毕业旅行选在一个先坐飞机三小时,再坐轮船五小时,后坐火车十小时的地方。

老实说,他开始怀念那场看不到尽头的长途跋涉了,记忆最深的是那十个小时。火车与铁轨碰撞的巨大声响里,孤剑高深莫测居高临下地一动不动盯着窗外,曦月于是顺着孤剑的目光也看出去,除了一望无际的原野什么也看不到,但那时候他可以自然而然地去触碰他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意义上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像现在哪样呢?

曦月发现他被自己难住了。

他们在这样一个天高云淡的季节里给了对方一个温凉的拥抱。隔了不痛不痒的整整四年。

细细想来,似乎也不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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